近日,天王镇司法所、民政办走访慰问社区服刑人员秦某的7岁女儿小秦。
今年,秦某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于2月份接受社区矫正,一直表现良好。考虑到秦某本人身患多病,去年看病花费了10万多元,家庭经济困难,天王镇民政办在核实秦某的相关信息后,决定对秦某的女儿予以资助。(乔明媛)
版权所有 2006-2008 镇江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主办 电子邮件:zjwmb05@sina.com 联系电话:0511-84419090 苏ICP备06050782号 网站开发维护:金山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