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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进校园助少年健康成长 公益律师防范欺凌有担当
发表时间:2024-04-08   来源:

  “多数中小学生对校园欺凌有一定的认识,但他们仅停留在不能打架、不能欺负同学等行为规范的层面,对于校园欺凌在法律上的认定,相应的民事和刑事责任以及在相关法律责任的承担方式上并无认识。”公益律师孙鹏这样介绍。近日,孙鹏又一次走进校园,为学子们开展法律讲座,用法治力量为学子健康成长筑起安全屏障。

  据了解,近年来有关校园欺凌事件的报道经常见诸媒体,引起社会各界广泛关注。早在2016年11月,教育部、司法部、团中央等部委就联合发布了《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的指导意见。自2021年起,江苏江成律师事务所孙鹏律师在办理涉及未成年人伤害案件的同时,关注到了校园欺凌的问题,他主动和市教育部门及各中小学校对接,根据学校需求,针对中小学生的心智发育程度、兴趣偏好、热点话题等编制了不同版本的“校园欺凌防范”主题课件,先后为市苏州外国语学校、市官塘中心小学、市中山路小学、市第三中学等校学生举办防范校园欺凌为主题的公益宣讲10多场。

  宣讲过程中,孙鹏着重从“认识法律、认识校园欺凌、校园欺凌与我们的关系”等三个层面层层递进,对“面对校园欺凌我们该怎么做”的问题进行探讨,引起同学们的思考。孙鹏表示,在校园欺凌行为中,除了欺凌者和被欺凌者外,还有绝大部分看似与欺凌无关但却非常重要的群体——旁观者,而旁观者对校园欺凌的态度和反应也是校园欺凌防范和治理的关键。校园欺凌虽然发生在校园里,但并不能只依靠学校来解决,它是社会暴力、家庭暴力在未成年人身上的投射。

  孙鹏表示,通过对校园欺凌和校园暴力行为的调查可以发现,不是校园滋生了暴力,而是社会暴力入侵了校园;不是孩子们之间要暴力相向,而是成人的暴力影响了孩子的行为。未成年人能接触各行各业与各类群体,社会不良行为也在影响着他们,因此针对校园欺凌,不仅需要家庭、学校和教育部门关注,还需要司法部门等社会各界加以关注,也需要更多志愿者加入到防范校园欺凌的相关工作中,让每一位学子都能健康成长。(姚宏敏 沈湘伟) 

    
    
    
    
责任编辑:孔 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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