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创建办,市文明委各成员单位,市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近期,市创建办负责草拟《镇江市建设新时代更高水平文明城市行动纲要(2021—2023年)》,经市委常委会研究后予以印发。请各地各部门结合自身“十四五”规划、“美丽镇江”建设目标任务等工作,紧扣文明创建工作职能,本着“可量化、可督查、可考核”的原则,认真研究,精心谋划,列出本地、本单位在2021-2023年期间计划开展的重点项目(包括总体目标、思路、举措),并填写《镇江市建设新时代更高水平文明城市行动纲要(2021—2023年)》重点项目思路汇总表(附件),经部门、单位主要领导审核后,于12月11日前将表格材料第一页盖章拍照后,与表格材料电子版一并发送到邮箱zjwmban@163.com,联系电话:80826037。
镇江市创建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2月4日
附件
《镇江市建设新时代更高水平文明城市行动纲要(2021—2023年)》
重点项目思路汇总表
填报单位(盖章):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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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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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内容(包括总体目标、思路、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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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年度任务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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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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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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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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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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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本文件通知以及《镇江市建设新时代更高水平文明城市行动纲要(2018-2020年)》(镇办发〔2018〕24号)、重点任务与责任分解表(镇创城组发〔2018〕1号)可以登陆镇江文明网“工作提示”栏目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