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届镇江金山合唱节合唱比赛(复赛)赛程安排
地点:镇江西津音乐厅
时间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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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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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6月2日(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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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0—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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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台:少儿组(少年)1—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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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0—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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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台:少儿组(童声)1—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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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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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赛:少儿组(童声)1—8号
少儿组(少年)1—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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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6月3日(星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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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0—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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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台:成人组(中青年)1—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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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0—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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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台:成人组(中老年)1—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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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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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赛:成人组(中老年)1—6号
成人组(中青年)1—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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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届镇江金山合唱节合唱比赛(复赛)抽签结果
少儿组(童声):8支
1.镇江实验学校小黄莺合唱团
2.镇江市实验小学童声飞扬合唱团
3.句容市春之韵合唱团
4.镇江市丁卯中心小学小荧星合唱团
5.镇江市敏成小学七色光合唱团
6.扬中市实验小学快乐合唱团
7.扬中市外国语小学合唱团
8.官塘桥中心小学百灵鸟合唱团
少儿组(少年):7支
1.丹阳市五中梦之韵合唱团
2.镇江市第三中学合唱团
3.京口中学鹤山合唱团
4.镇江崇实女子中学风之声合唱团
5.镇江市江南学校梦飞扬少年合唱团
6.丹阳市华南实验学校合唱团
7.丹徒区世业实验学校绿岛之声合唱团
成人组(中青年):5支
1.江苏大学大学生艺术团合唱团
2.镇江高新区新星合唱队
3.江苏科技大学大学生艺术团合唱团
4.扬中经开区大行合唱团
5.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生合唱团
成人组(中老年):6支
1.润州区阳光合唱团
2.句容市群星合唱团
3.镇江音协女声合唱团
4.镇江市文化馆文心老年合唱团
5.丹阳市鸿喜鹊中青年合唱团
6.镇江市京口区金叶子合唱团
第二届镇江金山合唱节合唱比赛参赛团队须知
1.参赛团队须提前30分钟到达赛场(从西津音乐厅东门“演职人员入口”进场)签到;走台(每支团队限10分钟)、比赛按抽签顺序进行,不能按规定顺序参赛者视为自动弃权。
2.请遵照组委会规定的要求参加比赛,并服从赛场工作人员指挥,遵守赛场秩序,按走台、比赛顺序在指定区域候场。
3.请爱护公物,不得随意翻动、移动赛(候)场内的物品,损坏公物要照价赔偿。
4.观摩者须凭“入场券”进入观摩区,不得在比赛中进出赛场,应在前一支参赛队比赛结束和下一支参赛队上场的间隙时间进出赛场,确保赛场安静、确保观摩区进出有序。
5.观摩过程中不得吃零食、不得吸烟、不得随意走动、不得大声交谈、不得高声喧哗、不得使用闪光灯拍照、不得接打电话(手机请关闭或调至静音)。
6.比赛过程中请尊重评委、工作人员,尊重其他参赛团队,加强合作,团结互助。
7.请注意保持赛场内外的环境卫生,就餐者请在候场内指定区域或场外就餐,餐后垃圾自行负责清理,不得随意丢放。
8.参赛团队应组织队员集体前往赛场,特别是注意交通、人身及财产安全,妥善保管好现金及贵重物品,防止丢失、被盗。
9.参赛团队大型客车请按组委会指定区域内停放,也可自行保障安排。
10.参赛团队领队务必保持手机畅通,便于联系相关事宜。
注:复赛全部结束后,进入决赛团队名单将于6月4日在“镇江文明网”发布。
组委会联系人:刘 昱13305280303
殷启茹18912800911
吴友明18006102227(团队签到、上场)
第二届镇江金山合唱节合唱比赛参赛及评分规则
1.合唱比赛分少儿组(童声、少年)、成人组(中青年、中老年)两个组别。参赛人数不少于40人、不超过60人(不含指挥、伴奏人员),成人组男声、女声合唱不少于20人,不符合参赛要求的视为自动弃权。
2.参赛曲目两首(决赛中一首不可与往届参赛曲目相同),其中一首必须为中国作品,曲目应选择艺术性较强、能显示合唱团艺术水准的优秀作品,两首曲目演唱总时间不得超过12分钟(决赛不得超过15分钟),不符合参赛要求的视为自动弃权。
3.比赛不得使用音响设备,伴奏、指挥人数不超过5人,伴奏不得使用电声乐器,不符合参赛要求的视为自动弃权。
4.比赛中每一位指挥仅限指挥一支合唱团参赛,参赛的合唱团员必须是非职业歌手(职业歌手指专业文艺院团演员),各团团员不得跨团比赛,不符合参赛要求的视为自动弃权。
5.参赛顺序抽签排定,不能按照抽签顺序上场比赛的团队视为自动弃权。
6.比赛采取百分制,复赛时评委现场打分,取平均分作为比赛成绩;决赛时评委现场打分、当场亮分,取平均分作为比赛成绩。优秀指挥、优秀钢琴伴奏由决赛评委按标准综合评议。
7.前三个参赛团队比赛结束后集中打分报分,第四支参赛队演唱完毕后即打分,其余以此类推。
8.所有未尽事宜以评委会最终解释为准。
第二届镇江金山合唱节合唱比赛评分标准
一、合唱团队(百分制)
1.基础能力(25分):包括横向旋律音准、纵向和声音准;
2.对作品的忠实度(25分):包括节奏、节拍、速度、力度、风格以及各种表情记号的准确度;
3.声音技巧(25分):包括音色美感、用声力度、声部统一、声部间的平衡和整体的和谐度;
4.艺术表现(25分):包括情感层次、舞台效果等综合艺术表现力、整体的完整性及感染力。
二、合唱指挥(决赛综合评议)
1.指挥动作规范有效,挥拍准确、点线干净、优美大方;
2.忠于作曲家的创作思想,带领合唱团准确解读还原作品的速度、力度、风格等各种表情记号;
3.合唱理念正确,能根据不同的作品风格选择适合的合唱音色,合唱团用声科学、音色统一、声部均衡、有较好的和谐度;
4.能有效调动合唱团表演情绪,共同完成作品所蕴含的情感层次,有较好的综合艺术表现力、整体的完整性和艺术感染力。
三、合唱钢琴伴奏(决赛综合评议)
1.能准确领会指挥意图,配合指挥共同完成作品表演;
2.具有较好的专业基本功及演奏技巧,演奏姿势、基本手型、触键方法规范,演奏技术运用合理;
3.完整完成作品伴奏,无明显错音、错节奏,伴奏和合唱团融合度好;
4.准确把握伴奏风格,具有良好的音乐审美和舞台表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