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共镇江市委关于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的实施意见》(镇发〔2016〕25号)精神,根据《2018年全市宣传思想文化工作要点》安排,为有效激励我市广大文艺评论工作者,充分发挥文艺评论引导创作、推出精品、提高审美、引领风尚的重要作用,市委宣传部、市文联决定联合组织开展第二届“镇江金山文艺评论奖”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条件
1.参评作品为当代文艺评论,主要包括对作家(艺术家)作品、文艺现象、文艺思潮的评论作品,重点为以镇江文艺为评论对象的作品。文艺理论及文学艺术史研究不在申报之列。
2.凡于2016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内公开出版发行的文艺评论专著(专论、合著等),在报纸、刊物、广播、影视媒体、网络媒体公开发表的文艺评论文章均可参评。其中,论文集所收文章为近两年内发表的占比应超过四分之一。
3.参评作品分为文学评论类、艺术评论类、媒体评论类(特指发表于报纸字数在1000-3000字的时评类文艺评论、在广播电视节目中播出的文艺评论栏目节目)。
二、评选标准
1.坚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坚持马克思主义文艺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
2.坚持用文艺评论褒优贬劣,激浊扬清,倡导讲品位、讲格调、讲责任,抵制低俗、庸俗、媚俗,以文艺评论的方式构筑中国精神、中国价值、中国力量;
3.贴近当代文艺发展实际,侧重对当前文艺作品、文艺现象、文艺思潮等的评析,有独到见解,产生积极社会影响;
4.与时俱进,锐意创新,具有科学精神,文风清新。
三、申报办法
1.原则上由各辖市区(行业)文联、市各文艺家协会、市(辖市区)各新闻单位组织申报,也可由个人直接申报。同一作者限报1部(篇)。
2.著作每部寄送5份,单篇作品寄送1份原件和5份复印件(原件如需退还请注明)。《第二届镇江金山文艺评论奖参评作品申报表》(见附件,可在“镇江文明网”、“镇江文学艺术网”下载)1份。以上文件电子版请发送至邮箱:jszzswhr@163.com,邮件主题:第二届镇江金山文艺评论奖评选+作者姓名。
3.申报截止时间2018年4月20日,以作品送达日或寄出地邮戳为准。
四、评选组织
1.本届金山文艺评论奖共设一等奖2名、二等奖4名、三等奖6名。所有奖项均颁发证书和奖金。遵循注重导向、追求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允许各个等级的奖项有空缺。
2.设立评选组委会和评审委员会。组委会由市委宣传部、市文联领导及有关专家组成。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聘请省内文艺界有影响的理论家、评论家担任评审委员会成员。为体现评选的公正性,参评者不得担任评委。
3.评选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市委宣传部文化艺术处,牵头负责本届评选的组织工作。市文联创作研究部承担联络工作。
五、联系方式
寄送地址:镇江市南徐大道68号市行政中心6号楼102室镇江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创作研究部,邮编:212050
电子邮箱:jszzswhr@163.com
收件人:王红蕊,联系电话:0511-84416530、13505283962
附件:第二届镇江金山文艺评论奖参评作品申报表
中共镇江市委宣传部 镇江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2018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