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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第四届镇江市“百名美德少年”“十佳美德少年”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7-02-09   来源:镇江文明网

关于组织开展第四届镇江市“百名美德少年”

“十佳美德少年”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各辖市(区)文明办、教育局、团(工)委、妇联、关工委,镇江新区社会发展局,市各有关单位:
    为大力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认真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入推进道德风尚高地建设,用榜样的力量点燃未成年人对真善美的向往,更好发挥美德少年的示范带动作用,引导未成年人讲道德、尊道德、守道德,塑造美好心灵、养成良好习惯、提升道德素养,争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坚定信仰者、积极传播者、模范践行者,培养和造就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市文明委工作部署,结合省文明委关于第四届江苏省“百名美德少年”“十大美德少年标兵”推选活动时间节点,决定开展第四届镇江市“百名美德少年”和“十佳美德少年”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践行核心价值观  争做美德好少年
二、主办单位
市文明办、市教育局、团市委、市妇联、市关工委、镇江报业传媒集团、市文广集团。
成立第四届镇江市“百名美德少年”“十佳美德少年”评选活动组委会(以下简称“市评选组委会”)。市评选组委会主任由市文明办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副主任由主办单位分管领导担任,委员由主办单位职能处室负责同志担任。市评选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市文明办未成年人处,负责推选活动的日常组织协调工作。
三、推选范围
年龄在6—17周岁(2000年6月30日—2011年6月30日之间出生)的镇江未成年人均可推荐(包括户籍不在镇江、但在镇江学校就读满一年以上的未成年人)。已获前三届镇江市“百名美德少年”的不再作为推荐对象。
四、推选标准
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从小学习做人,从小学习立志,从小学习创造,崇德向善、崇尚文明、明礼诚信、全面发展,得到所在学校师生和社区(村)居民的普遍认可,且在以下三个方面或某个方面事迹突出:
1. 在家庭是好孩子:孝敬父母、尊敬长辈、自强自立、常做家务、勤俭节约、生活朴素。
2. 在学校是好学生:学习勤奋、创新发明、乐观向上、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爱护公物。
3. 在社会是好公民:遵章守纪、文明谦让、保护环境、诚实正直、拾金不昧、充满爱心、乐于助人。
五、推选程序
1. 发布推选办法(2月上旬)
主办单位下发推选活动通知,并在市级主要媒体发布推选标准和办法,正式启动推选工作。各地要通过多种途径及时公告推选活动,让更多的人知晓和参与。
2. 组织择优推荐(2月上旬—3月初)
采取自下而上、层层推荐的方式,动员社会各界特别是中小学校和中职学校参与推选活动。
2月上旬至2月中下旬,在全市所有中小学校开展万名“校级美德少年”评选,“校级美德少年”表彰比例为生额数的5%。
2月中下旬至3月初,在各辖市(区)开展千名“辖市(区)级美德少年”评选,“辖市(区)级美德少年”表彰比例为“校级美德少年”总数的10%。市属学校同时开展局级表彰。
3月初至3月中旬,开展镇江市“百名美德少年”推荐工作。各辖市(区)推荐候选人名额分别为:丹阳24名,句容16名,扬中、丹徒11名,京口、润州10名,镇江新区8名。市属学校各推荐1名,报送至市教育局德育处,由市教育局择优推荐10名。
各辖市(区)和市教育局要根据推选标准和程序,按照综合考量、好中选优的原则,遴选本地的推荐人选,于3月1日前统一将推荐报告、候选人推荐表以及3张生活照片,寄(送)至市评选组委会办公室,同时将电子版(包括推荐报告,候选人的推荐表、免冠近照、生活照)发送市评选组委会办公室电子邮箱。地址:镇江市南徐大道68号行政中心4号楼市委宣传部未成年人处,邮编:212050,电话:80826031,联系人:李琳,电子邮箱:
zjwcnrc@163.com
3. 集中公示评选(3月初—3月中下旬)
3月初,市评选组委会成立由各方代表和专家组成的评审委员会,对各辖市(区)、教育局推荐的候选人进行投票,从中确定100名镇江市“百名美德少年”和20名“十佳美德少年”候选人。
3月中上旬,市评选组委会将20名镇江市“十佳美德少年”候选人基本情况和主要事迹在《京江晚报》、电台、镇江文明网、镇江市网上家长学校等媒体刊登,并启动镇江市“十佳美德少年”投票工作。
镇江市“十佳美德少年”投票方式有:
(1)网站投票。市评选组委会在镇江文明网、镇江市网上家长学校等网站设置投票窗口,进行网络投票。
(2)微信投票。在“镇江发布”微信公众平台设立投票窗口,进行微信投票。
(3)信函投票。市评选组委会在《京江晚报》刊登评选专栏,公众可按照有关公示要求填写选票,并寄至市评选组委会办公室。投票期间,各辖市(区)评选组委会要组织基层单位设立投票点(箱),方便群众投票。各地组织集中投票的,可以将选票统一送至各地文明办,由各地文明办统一整理报送。市属学校选票可直接寄(送)至市评选组委会办公室。
(4)“百名公众代表”投票。由各辖市(区)、市教育局自行组织30名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道德模范、劳动模范、教师、中小学生等组成“百名公众代表”,于3月1日前将公众代表基本信息报市评选组委会办公室,并进行投票。
(5) 评审委员会投票。评审委员会成员对20名候选人进行评审和无记名投票。
在此基础上,市评选组委会办公室将委托专业机构对各类投票进行汇总加权统计,根据各候选人得票情况,结合专家评审意见,确定镇江市“十佳美德少年”以及推荐参加江苏省“百名美德少年”评比人员名单。
4. 公布推选结果(3月下旬—4月中旬)
在公示基础上,市评选组委会研究确定第四届镇江市“百名美德少年”“十佳美德少年”正式人选,报市文明委审定后,印发表彰决定。
六、活动宣传
1. 提高知晓率。启动阶段,市评选组委会将组织市级主要媒体报道推选活动启动消息。在镇江文明网开设活动专题网页,组织全市中小学校校园网进行链接,形成“百网联动推选美德少年”的浓厚氛围。
2. 扩大参与度。推荐阶段,各地要以中小学校、中职学校为重点,利用各类校园网、网上家长学校、微信等媒体,引导更多的未成年人参与活动。市评选组委会将组织市有关媒体走进校园,在《京江晚报》“养正学堂”专版开设专栏,使推选活动热在校园、热在青少年。
3. 放大美德少年正能量。推选后期,请各辖市(区)、市教育局根据“十佳美德少年”事迹,组织制作3分钟的微视频(具体要求另行通知)。市评选组委会将组织镇江文明网、镇江市网上家长学校等平台进行传播。市电台制作专题节目,讲述美德少年故事。同时,开展“美德少年进校园”主题活动,让更多的未成年人感受美德少年优良品质,引导全市广大未成年人学习美德、践行美德、弘扬美德,从小做有道德的人。
七、工作要求
1. 精心组织实施。开展美德少年推选活动,是引导广大未成年人从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有效载体。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统一部署,细化工作方案,把动员更多未成年人参与贯穿推选活动全过程,使活动成为加强文明校园创建、深化道德风尚高地建设的重要内容。各辖市(区)文明办要发挥牵头作用,积极探索建立礼遇美德少年的工作机制,切实加强与有关部门协同配合,扎实做好各个环节工作,确保推选活动取得实效。
2. 确保推选质量。要按照推选标准和程序,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最大范围挖掘未成年人中美德典型。要严把推荐人选事迹关,确保真实可靠,真正把事迹突出、品德过硬、各方面反映好的未成年人推选出来,使最终推选的美德少年立得住、传得开,影响和带动更多的青少年见贤思齐、崇德向善。
3. 营造良好氛围。各辖市(区)要组织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运用网络特别是微信、手机客户端等平台,抓住重要节点,加大对推选活动和美德少年先进事迹的宣传力度,引导广大青少年学习和争做美德少年。
4. 放大美德效应。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组织全市各中小学校通过主题班(队)会、演讲、诵读、歌咏、校园剧、“与美德少年面对面”等形式,广泛开展“我身边的美德少年”学习宣传活动。共青团、妇联、关工委要发挥各自优势,组织形式多样的学习宣传活动,使评选表彰和学习宣传成为未成年人寻找身边感人故事、学习身边先进典型、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过程,营造全社会支持和推动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浓厚氛围。

    附件1:第四届镇江市“百名美德少年”推荐表.docx
    附件2:第四届镇江市“百名美德少年”候选人汇总表.docx
    
    
责任编辑:武 卫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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