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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产教融合重在激发企业活力
发表时间:2017-12-21   来源:镇江文明网

    据中国政府网消息,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提出,鼓励企业依法参与举办职业教育、高等教育,坚持准入条件透明化、审批范围最小化。(12月19日中国新闻网)
    进入新世纪以来,我国教育事业蓬勃发展,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培养输送了大批高素质人才,为加快发展壮大现代产业体系作出了重大贡献。但同时,受体制机制等多种因素影响,人才培养供给侧和产业需求侧在结构、质量、水平上还不能完全适应,“两张皮”问题仍然存在。深化产教融合,促进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有机衔接,是当前推进人力资源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迫切要求,对新形势下全面提高教育质量、扩大就业创业、推进经济转型升级、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具有重要意义。
    随着实体经济发展趋向高端化、科技化、创新化,对于人才尤其是具备符合企业需要的高端职业水平人才需求非常强烈。在深化产教融合中,必须让企业发挥出重要的主体作用,打破体制机制的障碍,让企业在人才培养中拥有更多的话语权和主动权。此次出台的《意见》就是着眼发挥企业重要主体作用,提出企业办学准入条件透明化、审批范围最小化,实行“引企入教”改革,健全学生到企业实习实训制度等,推动企业多种形式参与办学,支持企业需求融入人才培养,由人才“供给-需求”单向链条,转向“供给-需求-供给”闭环反馈,促进企业需求侧和教育供给侧要素全方位融合。
    赋予企业在人才培养中的主动权,关键就是要拓宽企业的参与途径。《意见》鼓励企业以独资、合资、合作等方式依法参与举办职业教育、高等教育。坚持准入条件透明化、审批范围最小化,细化标准、简化流程、优化服务,改进办学准入条件和审批环节。通过购买服务、委托管理等,支持企业参与公办职业学校办学。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探索推进职业学校股份制、混合所有制改革,允许企业以资本、技术、管理等要素依法参与办学并享有相应权利。这些做法有助于扫清校企融合办学的障碍,使企业在定向化培养人才中拥有更多主动权,有助于企业培养符合自身需要的职业人才,大大降低企业人才引进到使用的培养成本。
    产教融合已成为近年来促进职业教育、高等教育发展,加强创新型人才和技术技能人才培养的一项重要方针。通过发挥企业的主体作用,促进人才培养供给侧和产业需求侧结构要素全方位融合,培养大批高素质创新人才和技术技能人才,为加快建设实体经济、科技创新、现代金融、人力资源协同发展的产业体系,增强产业核心竞争力,汇聚发展新动能提供有力支撑。(守心)

    
    
    
    
责任编辑:武 卫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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