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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网络谣言需“四味药”
发表时间:2017-09-27   来源:镇江文明网
    近日媒体报道,来宾市警方先后通报两起网民因散播谣言扰乱公共秩序被处罚的案例:男子韦某将多段视频剪辑拼凑,歪曲事实传播,被警方行政拘留5日;女子黄某将外地事件移花接木,被警方处以500元的罚款。
    的确,这则新闻似乎不是什么新鲜事了。类似随意编造信息、嫁接图片,发布虚假网帖、蛊惑网民,终而受到惩处的案例不胜枚举。今天,再次读到这样的新闻,难免令人有种“前仆后继”之感。
    其实,治理“虚假网帖”这一乱象并非没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也因此,新闻中的两名主人公韦某和黄某,受到应有的法律惩罚。
    不得不令人深思的是,为何有了惩处类似问题的法律依据,却还是堵不住这个违法漏洞、治不了此类社会顽疾?显然,光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条款还难以掐死“虚假网帖”的脖子,毕竟受到法律制裁,不仅有个比例的问题,也有个概率的问题,不是所有违法者都能纳入法治视野、受到相应惩罚。因此,笔者认为,治理“虚假网帖”,还需用好“四味药”,配好药方才能猛药去疴。
    第一味药——“实名注册”。虚拟空间看不见脸、见不着名、难以追踪索迹,这让很多人萌发了无限自由的畅快和错觉,以至敢于无视法律。客观上也确实如此,很多网络犯罪难追查、难取证、难结案。归根结底,还在于没有在网上全面推开实名制。近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相继印发《互联网论坛社区服务管理规定》、《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和《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大力推进网络实名认证、实名注册,犹如一场治理网络违法犯罪的“及时雨”。试问,带着证件上网、拿着名牌说话,有谁还敢对自己的一言一行不负责?有谁还敢随意触碰法律红线?
    第二味药——“挂钩征信”。事实上,“虚假网帖”表面看是违法问题,本质上确是诚信问题。的确,行政拘留和罚款能够对违法分子能够产生一定的警示和威慑。但总的来看,违法成本并不高,也难以产生持久影响,所以不乏有屡次网上造谣而被拘留或罚款者。在征信机制不断健全的今天,不妨可以将此与征信机制钩挂,让蛊惑网民、欺骗社会的不诚信行为,在个人诚信账单上留下永久印记,加大违法成本,倒逼自警自律。
    第三味药——“依法严惩”。 不可否认,法律仍是治疗“虚假网帖”的主要手段。在网络信息高度发达的当下,“虚假网帖”传播速度快、影响面广,危害不容小觑,必须要加大惩处力度,为洁净网络生态兜住底。要加强网上巡察和网下追逃力度、建立联合办案机制,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不断提高违法犯罪的发现率、查处率。特别是,对于一些存在追查难度的案件,要一查到底、绝不姑息,让每一名违法犯罪分子都付出应有代价,扩大法律法规的震慑效应。
    第四味药——“社会监督”。俗话说,假的真不了,真的假不了。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虚假网帖”可以欺骗很多人,却骗不了所有人。对于“虚假网帖”,每一名网民如果都肩负起了监督举报的责任,第一时间与政府相关部门互动联动,形成监督惩处闭环,那么“虚假网帖”必然无处遁形、没有市场。
    药到方能病除。相信,用好这“四味药”,就一定能够让所有不法分子牢记“网上发声前,请先动动脑”,也一定能够进一步洁净网络生态,还社会大众一片晴朗的网络天空。(陈孝斌)
    
    
    
    
责任编辑:武 卫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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